以就業為基礎的美國移民:第一優先EB-1

如果您是具有非凡能力的非公民,是傑出的教授或研究員,或者是某個跨國公司的高管或經理,您可能有資格獲得以就業為基礎的優先簽證。每個職業類別都有必須滿足的某些要求:

類別描述證據
非凡的能力您必須能夠通過持續的國家或國際讚譽,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表現出非凡的能力。您必須滿足以下 10 項標準中的至少 3 項*,或提供一次性成就的證據(即普利策獎、奧斯卡獎、奧林匹克獎章)以及證明您將繼續在您的專業領域工作的證據. 不需要提供就業或勞工證明。
傑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員您必須證明您在特定學術領域的傑出成就獲得國際認可。您必須在該學術領域擁有至少 3 年的教學或研究經驗。您必須進入美國才能在大學、高等教育機構或私人雇主從事終身教職或終身教職或類似的研究職位。 您必須滿足下列 6 項標準中的至少 2 項**,並提供來自未來美國雇主的工作邀請。私人雇主必須證明有記錄的成就,並僱用至少 3 名全職研究人員。不需要勞工證。
某些
跨國經理或高管
如果您已經在為美國申請雇主工作,那麼您必須在申請之前的 3 年內或最近一次合法的非移民入境之前在美國境外工作至少 1 年。美國申請人必須已經開展業務至少 1 年,與您在美國境外工作的實體有合格的關係,並打算僱用您擔任管理或行政職務。 您的申請雇主必須是美國雇主,並打算僱用您擔任管理或行政職務。請願人必須作為法人實體在美國開展業務至少 1 年,並且與在國外以管理或行政身份僱用您的實體具有合格關係。不需要勞工證。

* 證明非凡能力的標準

為了證明您在國內或國際上享有盛譽,並且您的成就已在您的專業領域得到認可,您必須提供一次性成就的證據(國際公認的主要獎項)或以下列出的 10 項標準中的 3 項(或類似的證據,如果任何標準不適用):

  • 獲得較少的國家或國際認可的獎項或卓越獎的證據
  • 您在該領域的協會中的成員資格的證據,這些協會要求其成員取得傑出成就
  • 在專業或主要行業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體上發表的關於您的材料的證據
  • 您被要求單獨或在小組中評判他人工作的證據
  • 您對該領域具有重大意義的原始科學、學術、藝術、運動或商業相關貢獻的證據
  • 您在專業或主要貿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體上發表學術文章的證明
  • 證明您的作品已在藝術展覽或展示中展出
  • 您在傑出組織中擔任領導或關鍵角色的證據
  • 與該領域的其他人相比,您獲得高薪或其他顯著高薪的證據
  • 您在表演藝術方面取得商業成功的證據

** 證明某人是傑出教授或研究員的文件證據示例

為了證明您是一位傑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員,您必須提供以下 6 條所列標準中的 2 條的證據(或者如果任何標準不適用,則提供可比較的證據):

  • 因傑出成就而獲得重大獎項或獎勵的證據
  • 要求其成員表現出傑出成就的協會的成員資格證明
  • 其他人撰寫的關於非公民在學術領域工作的專業出版物中已發表材料的證據
  • 以小組或個人身份參與同一或相關學術領域其他人工作的評委的證據
  • 在該領域的原始科學或學術研究貢獻的證據
  • 該領域學術書籍或文章(在具有國際流通的學術期刊中)的作者身份證明

申請流程

  • 非凡能力:您可以通過提交 I-140 表格(外籍工人請願書)來申請自己。
  • 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您的美國雇主必須提交 I-140 表格,即外籍工人申請。作為申請過程的一部分,您的雇主必須能夠證明在優先日期之前有持續支付所提供工資的能力。您的雇主可能會使用年度報告、聯邦所得稅申報表或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來證明您有持續支付工資的能力。
  • 跨國經理或高管:您的美國雇主必須提交 USCIS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申請。作為申請過程的一部分,您的雇主必須能夠證明在優先日期之前有持續支付所提供工資的能力。您的雇主可能會使用年度報告、聯邦所得稅申報表或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來證明您有持續支付工資的能力。
  • 有關申請費的更多信息,請參閱在線提交我的申請

EB-1簽證持有人家庭

  • 如果您的 I-140 申請獲得批准,您的配偶和 21 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能有資格分別以 E-14 或 E-15 移民身份申請進入美國。